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近日,我县出台《岱山县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鼓励生育的实施办法(暂行)》,深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鼓励按政策生育的支持政策和服务保障体系。
据了解,该《办法》分别从统筹做好人口规划政策引领、落实鼓励按政策生育财政奖励机制、落实产乳假福利制度、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支持环境等四个方面细化了配套措施内容。
我县将鼓励政策生育配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各项免费服务项目的落实。明确规定了分娩补助、助学补贴的具体标准:对于生育二孩以上的计生家庭,孕产妇在县域内住院分娩的给予1000元分娩补助;对于生育二孩以上的计生家庭,所生的第二个以后的子女学龄前入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不包括托班)每学年补助2000元/人。
我县进一步落实产乳假福利制度,《办法》规定:对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按省人口计生条例规定增加30天产假,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我县还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支持环境,按照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机构、增加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优化配置医疗资源等相关要求,通过行政、经济、教育、科技等综合措施,着力释放对全面两孩政策生育行为的鼓励信号,合理降低家庭生养子女成本,逐步缓解群众不愿生、不敢生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岱山”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