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只想去借个油,却发现屋里没有人,我就起了歪念。”在被民警讯问时,阿五(化名)对于自己的偷盗行为供认不讳。因一时贪念,阿五不仅伤了老乡间的情谊,也把自己送进了囹圄。
阿五和何香(化名)是老乡,住在相隔一条小胡同的前后两幢楼里,平时关系挺好,缺了柴米油盐,阿五常去何香家借。
今年1月,阿五发现家里没花生油了,便往何香家里走。拧开一楼的门后发现一楼没人,阿五就上了二楼,想着要是有人在就打一声招呼。可谁知,二楼也没人,且二楼右边的房间门是开着的。
这时,阿五动了歪脑筋。阿五打开了房间里一个衣柜的拉链,看到一个红色的小袋子,里面有一个长长的小盒子,小盒子里装着一条金色的项链。阿五把项链装到自己口袋里,把小盒子和红色小袋子放回原位,拉上衣柜的拉链,下楼离开。
当天晚上何香回到家中,发觉房间里的床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就去检查衣柜,发觉自己的金项链不翼而飞,于是立马报警。民警通过侦查发现阿五有作案嫌疑,遂传唤阿五接受讯问。阿五供认不讳,交代了金项链具体藏匿处,并还给何香。经检验,何香的这条金项链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
岱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阿五在司法机关未发觉其罪行,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赃物已被追缴并发还被害人何香,对阿五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阿五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