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他人非法偷倒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你会怎么做?现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最高可获叠加到10万元的奖励!
日前,记者从县环保部门了解到,针对当前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我县参照试行了《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向群众征集非法倾倒工业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线索,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办法》,举报范围包括非法倾倒工业废物或医疗废物的;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其他涉及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如果环保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举报人可以获得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如果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被举报人实施行政拘留的,举报人可获得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如果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举报人犯有污染环境罪的,举报人可获得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案件办理结束后,征得举报人同意,也可同时给予通报表扬。
举报奖励还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处理。
今后,如果遇上这样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你可通过来访、网络及拨打环境违法举报热线12369等形式,积极举报身边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环境违法合力,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