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检察公益诉讼 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5月8日下午,岱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2018年检察开放日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20余人受邀参加了活动。(5月10日《今日岱山》)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察工作改革的一项举措,“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更好监督检察工作,同时促进了“阳光检务”深化,推动了检察工作在强化法律监督和服务发展大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今年“检察开放日”活动的主题,是检察公益诉讼让新区生活更美好。去年6月27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国家立法形式正式确定,自此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对在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现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这是赋予检察机关一大新的司法利器,让其法律监督职能由虚变实、由弱变强,将有效激活公益诉讼的正能量。

  为什么要有公益诉讼?且看现实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国有资产流失了谁来追究监管机关的责任?环境被污染了谁能站出来维护受害群众利益?土地出让金长期拖欠由谁出面催讨……很多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和事件因为没有主体提起诉讼,而处于“不告不理”的窘境。正是现实中大量存在的这种“公益悲剧”,要求检察机关介入,以拓展公益诉讼空间,回应形势所需、发展所求、百姓所盼。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利好颇多。与社会组织相比,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无需为取证难而困惑,也容易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更重要的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相当于刑事公诉,法院必须受理。从我县情况看,无论是前年县检察院对被告人叶某、姚某非法烹饪销售织纹螺案提起的公诉,还是去年对使用小网目尺寸渔具捕捞幼鱼违法行为提出的扣减油价补贴建议,都彰显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强大威力和良好社会效益。这些有利因素,伴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成熟,必将促进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大有作为。

  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公开”的内容,体现了在奋力谱写岱山发展新篇章中公共利益对司法保护的呼唤,更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自信和担当。期待检察机关理直气壮而又精准地用好这个司法利器,为让人民生活更美好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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