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人社局了解到,在我县参保的企业,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可以申领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包括因退休、死亡、入伍、升学原因)少于企业当年度平均参保人数2.62%(含2.6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
2017年度稳岗补贴的额度为,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主要用于补贴企业的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另外,从去年起,为申报工作的便利性,我县稳岗补贴推出网络申报形式,可实现网上办,零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