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舟山日报刊登了《岱山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内生育二孩可享受分娩、助学等补助》。据报道:日前,岱山向全县居民发放一系列鼓励生育“红包”,释放对全面两孩政策生育行为的鼓励信号,降低家庭育儿成本,逐步缓解群众不愿生、不敢生问题。
日前出台的《岱山县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鼓励生育的实施办法(暂行)》,实施时间为今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实施对象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实施期内发生生育;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居住在岱山的户籍居民,且生育的第二个(含)以上子女落户为岱山居民的;所生子女均为政策内且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家庭。
符合条件的岱山居民,孕产妇在县域内住院分娩的给予1000元分娩补助;家庭所生的第二个(含)以后的子女学龄前入学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不包括托班)每学年补助2000元/人。同时,岱山进一步落实产乳假福利制度,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办法》指出,将进一步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机构,增加幼儿照料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并加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产科、儿科等妇幼专业医护人员及医疗设备设施数量。
《办法》在奖励政策的衔接上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放弃再生育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不再给予奖励;对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相关奖励、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