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骑“电驴”上下班的小伙伴们,最近是不是正在忙着选购心仪的头盔?亦或者忙着拆除自家电动车上多出的遮阳伞?这就对了,日前,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两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7月1日起,驾乘两轮电动车人员应戴安全头盔,不能安装遮阳伞,交通违法从严处罚。 记者从我县交警部门获悉,具体管理加强细则正在制定中,届时,我县将与市内其它县区同步行动。加上安全头盔,减掉遮阳伞具,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们注意啦,这道交通安全“加减法”你做好了吗?
电动自行车是否该严管?
对两轮电动车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有必要吗?答案绝对是肯定的。
据悉,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岛城居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我县当前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已经突破十万辆。“好骑、方便又便宜,短距离出行的话,是很理想的交通工具。”家里拥有两辆电动车的王女士给电动车总结了这几大好处。
可让她不能否认的是:日益壮大的电动自行车大军,已成为众多交通事故的主角。
县交警部门统计,去年,我县发生交通事故3649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2494起,占68.3%;截至6月20日,今年全县发生交通事故1673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1234起,占73.75%。
这些冷冰冰的数据背后,是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为之付出的血淋淋代价。 从车自身原因分析,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车辆尺寸大,设计车速快,制动性能比较差。从驾驶员原因分析,主要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载人甚至载多人等原因。
安全头盔少不得
铁腕严治电动自行车,势在必行。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两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首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第一道自身防护措施做出提醒:本市道路上驾乘两轮电动车人员应戴安全头盔。
说起来,头盔算是最简单的保护工具。可是,在我县大街上,戴头盔开电动车的驾驶员却并不多见。尤其到了炎热的夏天,能坚持戴头盔出行的驾驶员就更少了。
热、影响发型、累赘、不方便……说起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原因,市民的答案五花八门,似乎不戴头盔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头盔真的可有可无吗?“颅脑损伤是电动自行车驾乘者最主要死因,佩戴安全头盔可以降低致死风险。”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告诉记者,自己在处理众多交通事故时,已遇到过多起因佩戴安全头盔而保了一命的事例,“一个小小安全头盔有时候能决定生死。”
遮阳伞具不要多
除了安全防护,《加强两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还对电动自行车的其他安全管理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包括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两轮电动车有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处以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车辆;驾驶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乘载3人以上、饮酒后驾驶、违法载人闯红灯等情节之一的,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依法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其中,“驾驶安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处以罚款,并收缴非法装置。”引起岛城市民更多关注。
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的行为在我县比较普遍,虽然交警部门多次开展相关整治行动,但还是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我行我素。“这次安全管理再升级,希望有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要再存在侥幸心理,一旦发现安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额外装置,我们将依法处以罚款,并收缴非法装置。”县交警部门提醒。 电动自行车“升级版”管理行动即将开启,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车主,莫要再任性,不想被严罚,不想被拘留,更不想遭遇车祸的,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交通出行,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