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为扎实推进“五水共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近日,我县开展了库区、城区景观河道内非法钓鱼、网鱼、清洗衣物等专项整治活动。
我县增加了日间及夜间的执法力量,同时增强非工作日水库、城区景观河道巡查力度。对饮用水源地水库进行蹲点管理、重点检查,对非饮用水源地水库、城区景观河道进行拉网式排查,第一时间制止、劝离非法钓鱼、网鱼、清洗衣物等违法行为。
为了有效震慑非法行为,我县总结前期巡查情况,对钓鱼、网鱼情况频繁区域安排人员进行重点管控。根据《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两名男子在星河路非法钓鱼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开出全市首张城区景观河道钓鱼罚单,进一步威慑此类城市不文明行为。整治以来,共教育劝离钓鱼、网鱼50余人次,清洗衣物40人。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不文明行为,必须得从思想上转变不文明观念。我县通过媒体宣传、钓鱼重点群体教育等方式,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耐心向群众宣传非法钓鱼、网鱼、清洗衣物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变事后管理为事前控制,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群众知晓度,降低非法行为的发生率,提高群众保护水源的意识,自觉杜绝非法垂钓、网鱼的行为。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全力打击非法钓鱼、网鱼、清洗衣物行为,切实改善水库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