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岱山县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今年9月底前,县行政中心垃圾分类相关设备设施采购、分配和摆放到位,建立完整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清运处置流程模式,垃圾分类常识得到宣传普及,实现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方案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机关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单位、行政中心各单位(部门)等的具体职责做了明确分工。根据方案部署,各办公区域垃圾分类的实施、监督、宣教工作由县行政中心各单位(部门)负责,应当按要求设置办公室内的分类垃圾桶,督促规范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将室内的分类垃圾按类别投放到各楼层的分类垃圾集中点;保持室内分类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部门)垃圾分类工作,并作为联络员跟进专项工作的开展。
为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提升垃圾分类质量,结合分类标准,按照《舟山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方案要求将对行政中心各楼宇垃圾桶进行分配设置,施行分类投放。其中,每间办公室及会议室设置二合一的小型分类垃圾桶(20L)不少于1只,用于收集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并且,在每个垃圾桶的桶身上或垃圾桶周边设置醒目的分类垃圾标识,同时在相应的分类设施附近设置垃圾分类标语。物业服务单位的保洁人员每个工作日至少清理一次楼道分类垃圾桶,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清运,禁止混装、混运。
该方案的实施,旨在加快推进县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行政中心办公环境和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据悉,通过正确的分类投放后,可回收物还将由物业服务单位统一收集、处置。此外,各单位(部门)还可以联系物业服务单位上门回收可回收物,可回收物累积后按比例可兑换绿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