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出台2018年订单粮食收购政策,明确了我县2018年订单粮食的对象、收购价格、收购奖励标准、品种和质量要求及收购主体。
政策规定:订单粮食对象为2018年全县晚稻种植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订单粮食的收购价格,如市场晚粳稻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2.66元/公斤时,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如高于最低收购价则按市场价收购;按每交售50公斤晚粳稻奖励15元,每亩最高奖励120元,同时,本岛补贴运费0.08元/公斤,外岛补贴运费0.12元/公斤;订单粮食品种为短圆型晚粳稻,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
该政策对保护我县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解决种粮大户售粮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