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我县召开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部署会,部署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有关工作。
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排查清理、整治整改两个阶段,清理整治范围为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等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营业性开发。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围绕方案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清理整治范围,明确清理整治时间节点,强力整改严肃查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守好耕地红线,为保障粮食安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