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重点村落规划评审结果公布,岱山县秀北村作为舟山市唯一的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重点村落,顺利通过省级规划评审,并被认定为良好。
“海潮映山景,韵游曲巷行。兰厉五房驻,秀北耕读情。”通过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重点村落规划引领打造,今后,秀北村定将成为集“文化体验、休闲旅游、古建观光、商贸体验”为一体的“宜居宜游宜业”美丽村落,成为广大群众幸福生活的家园和休闲旅游的乐园。
百年兰秀 休闲秀北
上榜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落,是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的机遇和荣誉。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口,意义深远。
秀北村位于舟山群岛岱山县秀山岛中北部,区域面积9.8平方公里。据史料记载,清康熙二十三年朝廷颁布“展复令”后,浙江沿海居民纷纷组成徙大军,越洋过海来到海岛定居,《定海县志》记录其地本为秀山也,又有兰山缀其中,而后两山合体又合名,故而名为“兰秀”。
秀北村历史悠久,辖区内保存有多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具有独特的海岛风格。据史载,辖区内的长寿禅院始建于后汉乾佑2年(公元949年);秀北厉氏宅院是岱山规模较大,建筑完整的家族式宅院,始建于清道光六年(1826年),至今保存较好;兰秀博物馆距今有百余年历史,是舟山少有的私人收藏博物馆,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人文价值。
秀北村文化积淀深厚,历代名人辈出,有著名书画家厉志,清常州知府厉雪潮,清武举人厉姓晋,清代著名书法家厉姓水,清著名诗人厉得鹏,清代名医厉得铭等,被北宋大文豪苏东坡赞誉为“兰山摇动秀山舞,小白桃花半吞吐”。
近年来,秀北村又以乡村休闲旅游闻名,旅游业成为秀北的新兴产业。而此时,我县积极做好生态环境、古建筑的保护开发,使其成为舟山海岛旅游重要景点之一,打造舟山海洋文化金名片。
秀北古村 规划具象
秀山岛传统渔农业面临转型,生态环境保护、休闲旅游、旅游地产与城镇化发展进入新阶段,连岛公路的修建为秀山发展与建设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秀北社区历史悠久,辖区内保存有多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包括建于后汉的长寿院、保存完整的厉氏宅院等古民居、古桐堂、古道、古寺庙72处,这些古建筑大多为木石结构、外墙斑驳,足见历史遗存的厚重感,呈现出独特的海岛地区历史文化村落风貌特征。
另外,因兰秀乡特殊的地理位置、气候环境等原因,秀北社区早期建筑主要以坡屋顶为主,少量新建建筑为平屋顶。
秀山集镇东、南、北三面环山,西面为农田湿地,生态资源优势独特,自然景色秀美,拥有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和风水格局。集镇对外交通建设相对较为完善,主要通过“两横一纵”实现内外交通连接,增加了集镇对外交通的便捷性。
总体而言,秀北社区的建筑风貌,村庄格局,土地利用,道路交通,自然与人文资源等都保持了历史文化村落的村庄肌理。
岱山县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重点村落(秀北村)规划围绕“修复优雅传统建筑、弘扬悠久传统文化、打造优美人居环境、营造休闲生活方式”的目标要求,重点规划设计了一轴三带六区景观旅游区,突出了街巷整治、立面改造和节点设计建设项目。其中,巷街梳理以提升改造为手段,建筑组团以业态引入为契机,山田景观以现有资源为载体,节点塑造以指导方案为依据进行规划打造,赋予秀北村新的村落职能,重塑其发展活力,推动秀北社区可持续性发展。
百年兰秀 焕发活力
“秀北”山海相融的自然味道,高低成趣的特色建材,繁衍生息的农耕文明……质朴的古村落,令人眷恋和向往。每遇节假日,秀北村总能吸引周边众多游客前来享受天然氧吧,品尝农家菜。同时,以古民宅、古祠堂、古道、古渠、古井泉、古寺庙等为特色的古村游,以及踏春田园游等,都成为了都市人探索悬水小岛的旅游方式。
随着相关设施配套和管理机制的逐步完善,村民们对秀北村旅游开发的态度也更为积极。
历史文化村落承載着许多历史积淀下来的宝贵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始终是第一位的,利用是第二位的。”县农林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历史文化村落的历史性和艺术性,远远超过眼前使用价值,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绝不能功利性地看问题、打算盘,急于把老祖宗的东西拿出来“变现”。而是应加强对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和利用,使各种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民俗风情村落都得到传承和延续,要按照统筹兼顾、综合保护的要求,有序开展古建第保护慘缮和修复。
秀北古村 规划指引
《舟山市山县秀山多总体规划(2013~2030)》中规划形成"一岛三带、一轴两心,双环五片”的乡域总体空间布局。其中,“五片”形成惠生工业片、秀东工贸配套居住片、秀北集镇商贸居佳片、秀南风情商贸居住片、常石工业片等五片区。
秀北社区功能定位于“五片”中的集镇商贸居住片,是秀山历史文化与商贸文化体验的主要区域,规划以历史建筑和文化体验为发展特色。因而在建设过程中主要突出其旅游服务配套和商贸服务功能,因此在整治过程中需要融合旅游接待、文化展示、特色商业街、公共配套等元素。
秀北社区规划用地主体为建设用地和农林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8.4公顷,合约276亩,规划研究范围为9.8平方公里。
通过对规划范围内历史文化村落格局的分析,规划保留村内现有的古建街巷,还原村落历史风貌。规划范围内増加旅游服务、商业服务等推进社区发展的用地;梳理、增加教科文卫等服务本地居民的配套设施用地;增加公共绿地、生态停车等有利于环境提升和生产生活的开放用地。
古村活络 乡村振兴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文化振兴离不开乡村的全面发展,更离不开古村落里的文化传承。中华民族在历史演进中,创造了悠久灿烂的文化。历史文化村落是农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活态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
因此,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必须让古村落留下来、活起来,让人们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对古村落及其文化载体的保护,不仅是对历史文化遗存的尊重与坚守,更是对传统文化根脉的延续与传承,彰显出我们引以为豪的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