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岱山县住建局对在保的住房保障对象开展了住房情况核查程序,发现有几户在保家庭已购置住房、车辆,并按程序告知、取消了其保障资格。截至目前,岱山县已取消52户公租房保障家庭保障资格。(11月03日《今日岱山》)
公租房是完善我国住房体系建设、缓解百姓住房难的民生大事。政府花了大量财力物力和精力建设公租房,是为了给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解决无房住的窘境,提高民众的幸福感。由于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基础信息不足,对于申请资质的核定存在一定难度,导致分配权中滋生寻租漏洞。这在很大程度上消减了安居保障工程的惠民含量,背离了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的初衷。
那么,如何更好地保障政府公租房的程序优化和审批公正?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完善制度。我县相关部门一定要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因地制宜设计详尽的公平分配公租房的政策措施,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继续加强和规范,逐步完善和严格执行申请、审核、轮候、配租和公示等制度。另一方面要严把准入关。政府应结合保障能力和住房保障需求,合理设定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条件、家庭财产收入条件。在目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矛盾没有缓解之前,将公租房用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高端人才”,有悖公租房建设的初衷,扰乱了公租房的分配机制。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必须恪守住房保障的理念,而不能异化为城市向高端人才伸出的“橄榄枝”。同时,强化住房城乡建设与各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建立了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联动审核及信息共享机制,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
总之,公平公正是政府公租房生命线。我们的城市需要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的青春和汗水;我们的城市,也同样需要张开怀抱,拥抱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只有将实施和分配还有主体关系分清楚,各司其职,合理运作,重点实施,规范公租房配置程序,让社会舆论监督更为充分与完善,把公租房配置流程置身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为公租房加上防盗锁,避免不具备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蒙混过关,才能使公租房真正从纸面上落到地面上,才惠及广大群众,发挥其应有的惠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