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鼓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那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鼓声。
作为一个普通市民,从心底里感谢国家有这么一个竞争评比机制。通过创建工作,一座城市的各种硬软件设施以及市民的文明素质,可以大幅度提升。
文明城市考核指标N多,经济、安全、廉洁、节能,涉及方方面面,市民不闯红灯、车辆礼让行人、不乱丢垃圾,那仅仅是一个方面,但市民个体行为要达到文明程度,似乎是最难的。
难在哪里?难在涉及面广、难在习惯难改。比如电动车闯红灯,我看还有不少,大多是新居民,也有本地居民。想想也难怪,因为他们大多从小生活在没有红绿灯的区域,看看前面近距离一下子没人、没车,有时比较急,觉得没事,于是飞快穿越,全然不顾生命危险。
如果是汽车,驾驶员就要扣分、罚款,但电动车、行人闯红灯,违法成本就比较低,甚至很多时候成本为零。
为此,笔者专门又去学习了一下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这个《条例》涵盖了文明行为方方面面,有的其实就是最日常的行为规范,如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不随意插队;在公共场所衣着得体、不大声喧哗、不说粗话脏话;节约粮食、水、电、燃气等资源,合理消费,不铺张浪费……但是,每个人要全部做到,真是不容易。
文明行为需要从小涵养,习惯成自然了,才称得上文明人;时下,有的孩子比成人要做得好,这与教育大有关系。有的国家国民文明素质之高令人惊叹,那是该国多年努力的结果。
其实,那些做出不文明举动的人们,他们中一部分也知道该如何做,但知行不一,原因何在?除了习惯驱使,还有就是贪方便,对后果考虑太少,境界没那么高。
对此,怎么办呢?不得不提起酒驾入刑。自2010年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其中“将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定为犯罪”。之后,酒驾大幅减少。看来惩罚、惩戒是非常需要的。
那么,对于一些够不上入刑的不文明行为,怎么办呢?《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虽明确了违反本条例关于公共环境文明、公共秩序文明、公共交通文明、社区文明、旅游文明等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但总体上还是一个引导提倡文明行为的条例,许多方面惩戒力度还是有限。
文明不可能全部指望法律,更多是一个道德层面的事情,有赖于个体修为。所以,文明教育要进一步重视,文明普及要狠下功夫,有效、适时的惩戒机制、方法还是要善于创新,依靠科技手段、信用体系,争取全面覆盖。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还告诉我们,市民整体素质的提升,经济的支撑力是基础。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造就“创新舟山、开放舟山、品质舟山、幸福舟山”,才能让“文明舟山”不创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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