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激渚、火烧浦、竹行干……一个地名,一段回忆。日前,记者获悉,我县公布了第二批《岱山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有20处地名收录其中,这意味着这些地名今后不能随意更改。截至目前,全县地名文化保护遗产达120处。
地名是基本的社会公共信息,它不仅定位着空间,更承载着文化,是了解我县风情民俗的重要窗口和传承历史文化的有效途径。早从2010年开始,我县就有意识地开始保护地名文化遗产,通过查阅《浙江省岱山县地名志》等资料,以及从群众中收集等方式,共搜罗出100条古旧地名,建立了全县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
第二批名录收录的20条地名,范围涵盖片区、居民点、桥梁、山等多方面,内容包括地名名称来历、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括等。20条地名中,有沿用多年的浪激渚、枫树墩、江窑湖等老旧地名,也有新出现的具有重大意义的江南大桥、官山大桥、秀山大桥、鱼山大桥等桥梁地名。
“主要是从地名的历史性、知名度、文化内涵、文化独特性及传承价值等方面进行考量、甄选,同时也经过了专家的评审,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县地名办相关负责人说。
“地名从古至今,延用千百年,非常不易。随着城市变迁速度加快,很多地名更名、消失的可能性很大。纳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对这些地名进行保护,使这些带有浓郁文化气息和历史传承的地名能够一直保留下来,延用下去。”该负责人介绍说,保护好地名,就是让文化有立足点,让乡愁有落脚点。地名最好的保护方法,就是使用。该负责人表示,今后要维护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地名的稳定性和严肃性,严格控制更名、销名,禁止简单更名或随意舍弃,科学合理地重新利用已消失的老地名,以传承地名文化。“根据《岱山县地名管理办法》,民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就近移用、优先启用、挂牌立碑等措施对地名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