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圆满完成首次人民陪审员抽选工作。通过抽选,我县新选任的48名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正式产生。
据了解,为落实司法民主、司法公正要求,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加司法,我县于2018年10月正式启动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计划新选任人民陪审员48名。
该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发布选任公告,通过多平台向公众推送公告信息,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利义务、选任条件和选任程序等,在全县营造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浓厚氛围。
公告发布后,三家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严格按照选任标准和程序,积极做好候选人范围确定、资格审查、征求个人意见和信息采集等各个环节工作。
日前,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对全县市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全部进行个人基本信息核实和资格审查,并通过公正抽选,确定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8人,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40人。
接下来,三家单位将按照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拟任人民陪审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2019年3月18日-3月22日),望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待公示无异议后,将对本次拟任人员正式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