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4月10日进驻舟山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4月18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反映岱山高亭沿港西路1185号对面的汽车修理厂作业时产生的电焊声和敲打声,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这也是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期间我县首件信访件。
接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领导司徒贤存第一时间带领县信访局、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高亭镇主要负责人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指导整改落实工作。“不仅影响到我们的休息,周边的环境卫生也有影响。”修理厂周边的居民表示,该修理厂工作时间不固定,影响了居民的生活。
经现场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该汽车修理厂为个私电焊修补点,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且无证无照擅自投入经营。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目前已对该修理厂实施关停取缔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环境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罗海斌告诉记者,该修理厂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发了《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岱环违改【2019】18号),责令当事人立即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据介绍,信访调查处置结束后,由信访室督促对应承办调查组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通过当面反馈、电话反馈等方式,向信访群众说明调查结果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