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浙江在线刊登了《织密“过滤网”岱山党建活动划出纪律红线》。据报道:“原来我们单位想要开展党建活动,对是否可以出岛以及每个党员的经费开支标准等等规定都一知半解,生怕一不小心踩了纪律红线。现在有了这个规定,就可以大胆开展工作了。”日前,岱山县一县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在向派驻机构提交党建活动审批表后高兴地说。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正常有序开展,防止党建活动异化和跑偏,岱山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机关党建活动经费管理规定,建立了严格的党建活动申报备案、经费报销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规定基层党组织到县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时间不超过两天,明确了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组织形式、交通工具选择等内容,并对八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内容作了明文禁止。
对于这项规定的出台,同样也受到了各派驻机构的一致称赞。“对于从前模糊不清的边界,再也不用费时费力地去找文件比照了,也为我们之后监督驻在单位党建活动是否规范提供了很好的遵循。”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於忠波介绍说,“党建活动严格执行申报机制,各党组织外出开展党建活动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并至少提前7天报县直机关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截止目前,全县已收到8个基层党组织关于党建活动的外出报备,相关外出的车辆租用、食宿及活动开展的经费均严格参照文件要求执行。
“随着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此前存在的党建活动‘乱花党费’‘打擦边球’等违规现象几近绝迹,也存在‘怕花党费’‘不花党费’的情况,有的单位党建活动尽量选择集中学习或参观免费展览等不花钱的形式。随着规定的出台,基层党建工作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局面得到解决,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运行。”岱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重点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报备、超范围开支、不落实公开等违规现象进行督促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