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财政获悉,我县获得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第二批)1561万元。
据了解,该笔资金以核定的我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开工套数为分配依据,优先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涉及山外B、C片区等地块棚改1404套。资金的下达对于促进我县品质岱山建设,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改善民生和提升城市品位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据悉,针对这笔专项资金,我县财政部门将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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