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9时30分,岱山县艾米粒美容店领到了全县首张“住所申报承诺制”营业执照,成为首家受益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准入条件,营造商事登记法制化便利化环境,日前,岱山发布了《岱山县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办法》,成为全市首个在行政区划内实行商事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的县区。
岱山率先通过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加快“安家创业”速度。据了解,在此之前,商事主体登记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的住所证明,有些还需要镇政府出具住所证明,延长了市场主体“入市”时间。实行住所承诺制后,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张《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表》,主动对其申报信息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承诺,即可免于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住所证明材料。
根据规定,“住所申报承诺制”适用于岱山县各级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登记权限内的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管理。商事主体包括依法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同时,岱山还对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负面清单管理+诚信监管”等系统化举措,明确将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场所列入禁设区域。并制定负面清单,将废品收购、危化品经营、教育培训、石料加工等行业纳入负面清单,确保特殊行业、特殊区域商事主体登记规范有序。将相关申请人、代理人员、商事主体纳入信用管理,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据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是岱山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一纸承诺”,降低了商事主体设立门槛,提高了办事效率,释放了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