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启动,相较去年,今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扩大,起付标准降低。
据了解,2020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上调20元,新年度的参保范围有所扩大,凡是在本县居住并取得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也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另外,大病保险得到进一步完善,起付标准有所降低。从去年的(年度起付标准)3万降到今年的2.5万,其中贫困对象降到1.25万元,就是说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医保政策相关报销后,其个人累计的负担大于2.5万元以上到12万部分,报销60%,12万以上报销65%,其中贫困对象支付比例在这个基础上再调高5%。
此外,异地就医报销范围更广,目前我县已与省内11个地市,近410家医院进行联网,市民可直接刷医保卡结算。跨省异地刷卡待遇标准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
据了解,新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计划于11月30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