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证还没从老家河南寄过来,是否可以先办理落户岱山的业务?”“可以。”10月13日,李先生来到岱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在迁移证还没到手的情况下,成功把老婆落户岱山。李先生能享受此便利,靠的是岱山公安推出的户籍管理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据悉,9月19日起,岱山县公安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件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即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或户籍窗口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相关业务需要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件(包括准迁证、迁移证)时,无法提供或未携带,经填写户籍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户口登记机关不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改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公安部全国人口信息联网查询、省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查询系统核验,确认无误后给予办理。
此次便民举措还包括取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审核证明,即除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外,申请人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跨省异地受理时,不再要求提供其在当地就读、居住、就业的相关证明,实行跨省异地和省内异地受理同一标准;社保缴纳年限和不动产权等证明电子共享免提交,但政府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提取的,申请人仍需提交纸质材料。
告知承诺制,又是公安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一大举措,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今年来,岱山县公安局先后创新推出即办省外准迁、免费邮寄送证上门、户籍业务“全城通办”等便民举措,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最多跑一次”实现率和群众满意率。
原标题:岱山公安“最多跑一次”再推一便民举措 户籍证明事项试点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