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自贸试验区行政服务地方标准发布

  近日,《浙江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行政服务规范》舟山市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11月1日实施。该标准也是自贸试验区首个行政服务市级地方标准。

  该标准由县人民政府提出,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质量协会起草。《浙江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行政服务规范》规定了浙江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行政服务基本要求、基础保障、工作流程、代办代跑、服务要求、数据档案管理、投诉处理、监督检查、评价改进等9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开展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及刻章、银行开户、税务审批、社保登记、“代办”服务、“代跑”服务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做到程序简约、管理精细、时间明确。

  据了解,该标准的批准发布,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性成果,有效降低自贸区投资企业的运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最大限度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制度保障。 同时,我县还发布了岱山县地方标准规范《浙江自贸试验区企业投资项目行政服务规范》,对自贸区行政服务机构开展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服务的工作职责、流程、服务要求、监督与评价等内容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