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杆禁烧源头治理是关键

  11月12日上午,执法人员赶至现场,对田间燃烧后的黑色痕迹进行拍照取证,并走访周边住户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据介绍,前晚,有居民在田间焚烧秸秆等杂物,现场浓烟四起、烟气熏人。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对该案相关行为人立案查处,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此类行为,最高可处2000元罚款。(11月14日《今日岱山》)

  现在农村用起了煤气,作为传统柴火的秸秆也弃之不用,焚烧了之。秸秆大量焚烧产生烟雾和有害颗粒,给当地的环境、交通以及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隐患。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严厉的管理手段,对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严厉惩罚,使得这一陋习在客观上得到了相对控制。

  在很多农民的意识中,缺乏环保意识和思维,根本没有环保的概念可言。其实,仔细想想,对于农民而言,之所以选择焚烧秸秆,关键还是在于秸秆的利用率太低,没有相应的渠道和途径变废为宝。在利益的权衡下,以较小的代价来兑换便捷的农耕方式,成为他们的首选。

  事实上,减少秸秆焚烧行为,不能片面的采用堵截方法,还应当注重疏通策略的运用。仔细想想,如果在秸秆的处理上,政府部门能够提供便捷的服务,打通秸秆处理的渠道,必然会吸引更多的农民放弃焚烧行为。如果,秸秆能够被重生利用,能够从秸秆中获得到更多的实惠,农民也不会将秸秆当成废物。这样看来,与其用重罚来严禁农民焚烧秸秆,还不如给秸秆找一个好去处,“变废为宝”。因此,如何在秸秆利用上做足文章,实乃治理焚烧行为的重要方法。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禁止秸秆焚烧现象,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村委会报刊公告栏,召开会议,发传单等方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坏处,秸秆回田的好处。同时,做好废弃秸秆的回收处理,还利于民。当然,奖罚、监督长效机制的建立必不可少,毕竟,禁止烧秸秆,奖罚得当才更能出成效。

  环境保护无小事,既需要农民的积极参与,也需要相关部门机构的出谋划策。做到疏堵结合,为秸秆利用消耗找到更好的途径。唯有如此,才能减少焚烧行为,从而为空气环境质量的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一纸禁令,罚款教育,终究是治理秸秆焚烧的“辅药”,“主药”还在于将农民的忧虑解决,切身利益进行维护。只有主药治本,辅药治标,标本兼治,做成“加法”,秸秆之火才能被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