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一直是我县人民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的“拦路虎”。如何拿下这只“拦路虎”?县人民法院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探索建立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工作机制,有序高效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推进破产重组程序,部分执破的“僵尸企业”焕发新生机。
今年年初,舟山市恒洋食品有限公司拍卖取得亿达三和厂房后开始投产。企业以加工金枪鱼半成品为主,主要出口台湾、香港以及东南亚国家,且生产势头迅猛。“1~10月已实现产值6000多万元,预计全年产值可突破8000万元。”该公司办公室主任韩磊介绍。
舟山市恒洋食品有限公司是我县盘活“僵尸企业”实现“腾笼换鸟”的一个缩影。去年6月,为打造东沙汽船配小微工业园区,东沙汽船配小镇开发有限公司同样以拍卖形式拍得破产企业——浙江鑫光船舶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目前园区内已有10家企业入驻。“僵尸企业”往往是多年停止经营,处于资不抵债状态。与一般案件相比,“僵尸企业”这类的执行案件具有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等特点。
据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郑斌介绍,一方面,破产企业的资产处置起来比较困难;另一方面,企业存在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职工工资往往难以得到保障。
如何破解这些执行难题?县人民法院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一场“执”转“破”的探索。
为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加快盘活存量资产,县人民法院坚持“审执兼顾、执破衔接、多方联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对涉执企业的产业特点、产品市场前景、资产负债率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是否予以帮扶,加大力度推进“执”转“破”工作。“一方面积极推进破产重整程序,通过重整程序引进战略投资方,竭力挽救破产企业,尽量使其在引入新的资金、人才、技术后能够浴火重生。”郑斌告诉记者,同时,他们在受理破产程序以后,通过快速变现资产、向外召集资金等方法,竭力保障职工债权,使破产企业拖欠的民工工资能够快速地得到实现和保障。
截至目前,县人民法院共已受理破产案件19件,审结破产案件5件,剩余14件也正在有序推进中,化解债务总额86304万元,释放土地资源约77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