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孙某在岱山打拼。前几年,他和合伙人在鱼山组建了一个工程队,主要承接工地打桩工程。尽管没有大富大贵,但事业也算红火。
今年10月的一天上午,孙某和合伙人卞某一起去自家租赁的仓库间取材料,看到距离仓库50米左右的西侧,排放着两台拆卸式打桩机,机身用蓝色的油布盖着,2个锤头和一些导管就放在打桩机的前面。
在工地干打桩机活的孙某,脑筋一动,近期工程即将开工,这种锤头很短缺,只要锤头一多,干活就快,赚来的钱就多。孙某萌生了盗窃的想法,当场和卞某商量,过个几天将2个锤头偷过去,到自家工地上使用。
过了几天,孙某承接的工程开工了。他打电话给卞某,让其联系汽车吊司机,以汽车吊运的方式,偷偷将2个打桩机锤头和7根导管盗走了。现在的孙某,很悔恨,恨自己因一时贪念,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日前,孙某及其同伙卞某已被岱山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检察官提醒:成功不能不劳而获,更不能靠违法违规去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