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出海 齐心协力切断海上输入源

  1月29日,岱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延迟大中型渔船出海生产的通知》,所有大中型渔船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正月十六)之前出海生产。此通知得到广大渔民船员的响应,据2月1日《今日岱山》报道,浙岱渔15568船老大夏世杰等各位船老大多次给同编组作业渔船的船东、船员们发微信语音,让他们做好自身健康安全防范工作,少出门。

  笔者为船老大及船员们自觉响应党和政府号召之举点赞,你们虽为一介百姓、普通渔民,但你们有疫情防控意识、有生命安全意识,说明你们有大局意识、有全局观念,这种意识有助于岱山继续保持无确诊病例、有利于全县上下有效抗击疫情。

  岱山作为海岛县,从陆上堵住病毒输入源似乎不是很难,在客运码头入口处监控,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由于海岛有绵延的海岸线,还有其它各种各样的码头,如经营性码头、企业自备码头、船厂码头、临时作业点、交通废弃码头、渔港及渔业码头,这些码头虽已明确相关单位防控职责,但如果有人利用这些码头出海、出航,那有时也是防不胜防。现在,岱山的渔民船员能积极响应号召,共同抗击疫情,这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防止疫情输入,甚至达到治本效果。

  当下,正面临外地渔工返岗、返工节点,希望各渔船船主在疫情解除前不雇佣刚从重点疫区返舟人员。要逐个通知外省籍雇工,尚未返舟的,暂不要回来,切实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与其接触者或已返舟山的市外雇工,船主要及时向当地防控办报告相关信息,协助和配合做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各相关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社区(村)要及时进行指导,严格执行“三返”人员防控保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同时,对本县渔民身体健康状况也要进行定时排查,出现身体不适的也一律不得出海生产。

  笔者建议,根据岱山实际,是否可以从以下几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渔船监管。

  一是加强对渔船的运输、投售的监管。禁止渔船、渔运船、休闲渔船等从事与渔获物运销无关的运输活动,劝阻渔船、渔运船在县外市场投售渔获物。全力做好本地渔船到港投售渔船的管控。

  二是加强对县外渔船来岱靠泊的监管。要求全县各级渔业执法部门加强对港口的巡查,发现县外渔船及时报告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按要求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三是加强对全县渔港和重要水道监管。每天派出1至2艘渔政海监执法船对重要水道进行巡查,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行为,严防严控疫情的传入、扩散。渔港、渔业码头禁止除渔业船只以外的船舶靠泊及人员上岸,船上有来自疫区渔民的,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