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规范我县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餐饮服务通告如下:
一、禁止提供堂食(含包厢)服务。
二、禁止隔离人员和居家观察对象上岗。
三、禁止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人员上岗。
四、自主取餐一律落实1.5米间隔。
五、外卖配送一律实行“无接触”服务。
六、上岗、取餐、配送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七、严格落实体温日监测、场所日消杀工作。
本通告自发文2020年2月8日12时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岱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