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还能开庭吗?”“执行的案子可以照常办理吗?”……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群众确实有司法需求,怎么办?县人民法院全面开启“云办公”、“云办案”模式,运用“浙江移动微法院”平台,确保在战“疫”期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切实提供好司法服务和保障。
2月5日,原本是原告岱山县某公司和被告胡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开庭审理日。由于疫情影响,原告代理人在山东无法及时赶赴岱山,而且该案是公告送达案件,若申请延期开庭将会延长审判周期,增加诉讼成本。为保障该案正常庭审,同时避免当事人在法院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县人民法院法官提前联系双方当事人,将原先的线下开庭改为线上调解。
当天,双方当事人利用手机在“移动微法院”平台上接受了调解,不到半小时,法庭顺利完成了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程序。
据了解,“浙江移动微法院”是一款法院全流程移动办案应用,当事人只需要拿出手机,打开微信搜索小程序并完成注册认证,即可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该应用具备网上立案、案件查询、电子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等20余项功能,能切实提供疫情防控期间的线上诉讼渠道,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 县人民法院建议: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如有诉讼需求,可以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减少外出,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