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将罂粟当菜种 民警依法来铲除

  4月27日,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结合缉毒打击“春季攻势”专项行动,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活动。在活动中,民警发现辖区一村民李某住宅门前的菜地里竟种植了罂粟。

  经民警现场询问,村民李某承认眼前这些“漂亮”的花是自己所种,但她并不知道它们竟是罂粟,她只当蔬菜种植。民警严肃告知李某,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严厉查处。由于李某种植的罂粟数量不多,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向李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毒知识。

  经教育后,李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后不再种植。随后民警对其种植的8棵罂粟进行了铲除销毁。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