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打响今年伏休市场检查“第一枪”

  根据相关规定,5月8日起至伏季休渔期结束,全县各类市场和饭店等场所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今天上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饭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一行首先来到高亭中心菜场,对各类活体和冰鲜水产品进行了全面检查;随后在对饭店等餐饮单位的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关注有无8种伏休期禁止销售的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期间,执法人员查验了水产品的进货记录和进货凭证,对部分无法提供凭证的经营者发出了责令改正要求。

  县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稽查一科科长姜勇:“市场里面情况比较好,没有发现违禁渔获物,台账这一块也都比较到位。餐饮这一块相对来说要薄弱一点,所以说接下去我们还要对餐饮这一块的台账进行规范。”

  据了解,禁渔期间,我县各相关部门会加强海上、码头、市场等地的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从源头上遏制新鲜渔获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