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17时许,县公安局机场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求助,称东沙镇金三角路边有只受伤动物,不知如何处理,请求帮助。
到现场后,民警发现该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獐,这只獐身体较为虚弱,且前脚受伤。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经悉心照料后,该獐已能行走,随后被放生到附近山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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