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今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出台了《岱山县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内的在养野生动物做好现场核查和登记造册,按照处置方向妥善处置。
经前期排查,我县共有6家獐养殖主体,存栏数量共计1002只。“在积极引导、尊重自愿的原则下,5家养殖户自愿退出养殖,1家保留养殖,全面完成在养野生动物处置申请签约,签约率100%。”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养殖主体将按照补偿标准,结合养殖规模、完成时间、社会影响等多因素给予综合奖励。
另外,经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单位的专家论证,确定了我县在养獐放归野外的处置方案。根据《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各乡镇对养殖场所进行现场检疫和评估、移交清查和装运后,进行县内属地野外放生。截至目前,共放归成年獐498只,幼年獐154只,处置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