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养狗,一直是个充满争议的热门话题。今年9月1日起,《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养犬有了“硬核”规定。根据规定,从12月1日起,对未办理犬只准养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养犬个人处每只500元罚款,对养犬单位处每只2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这意味着,岛城居民必须在11月底全面完成犬只准养登记。
竹屿社区作为高亭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近段时间,社区工作人员不断宣传力度,通知辖区内养犬的居民,尽快到海瑞动物诊疗中心以及爱尚宠物店进行犬只准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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