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由县普法办牵头,县人大、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等30个部门参与的“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在县文化广场举行。活动通过法治图板展览、宣传资料发放、现场法律服务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期间,我们还将开展宪法进社区、宪法进乡村、宪法进企业、宪法进万家等一系列活动,做到宪法宣传全覆盖,真正让宪法深入人心,走进群众心里。”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