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涉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件9件,温州鹿城区以“快落实、强严打、广宣传”三举措织密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一张网”,舟山普陀市场监督执法人员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严查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近期,浙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举办,让冬奥会特许商品销售十分火爆,特别是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一墩难求”,体现了公众对于北京冬奥的热情和关心,更是实实在在的支持。
冬奥会吉祥物等与奥运会有关的知识产权,是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载体和巨大无形资产。早在2002年,国家就制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等标志,均受法律保护。同时,对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调整与保护,还散见于我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中。
在冬奥会持续成为关注热点、冬奥会标志深受追捧的当下,一些侵犯冬奥会知识产权问题不容忽视。比如,有的未经授权擅自制作、销售一些与“冰墩墩”有关的产品,想趁机捞一把,已然涉嫌侵权;有的在商业营销或产品中加入“冰墩墩”形象来吸引消费者,违反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前提要求;有的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商标,违反公序良俗和《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对这些侵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很有必要。
北京冬奥会已经闭幕,冬残奥会即将举行。可以说,这既是一场全民体育盛宴,也是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缩影。持续推进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让涉奥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成为人们自觉行动,这是对奥林匹克标志的真正热爱,也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尊重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