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幸福之梯”尽快形成风景

  3月24日,我县首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交付使用。加装电梯的楼道是位于高亭镇蓬莱路67号一幢旧楼的二单元。这部电梯合同总价53.8万元,政府补助15万元,剩下的38.8万元由楼内居民根据楼层按比例分摊(据《今日岱山》3月26日报道)。深受爬楼之苦的耄耋老人乘上电梯时的那种幸福感,让人感同身受。让“幸福之梯”变“盆景”为“风景”,全社会还需共同努力。

  我县对53个老旧居民小区进行了前期摸底,发现其中的22个小区符合加装电梯条件。如能“应装尽装”就能使大批旧楼进入“电梯时代”。如此,广大居民共享“上上下下”的感觉,老旧小区改造可谓更上一层楼。

  事实上,加装电梯的更大阻力并不在技术上,而是在人心中。同一个楼道的居民难以达成共识,也就无法启动加装电梯的申请。推动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思想工作,加装电梯同样如此。居住在不同楼层的居民,对电梯的需求程度并不一样,而年龄不同、体质不同、经济状况不同又会扩大这种差异性,仅仅算准分摊比例仍不足以促成共识。这就需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邻里之间增进相互理解、相互成全,共同迎来“幸福之梯”。

  还应通过利益补偿、制度创新等多种方式,努力解开不同居民的心结。高亭这幢旧楼不仅加装了首部电梯,原先外立面破旧的墙壁也被粉刷一新,楼下的坑洼路面重新浇筑成了平坦的水泥路,这就使得低层住户同样享受到了加装电梯的“溢出福利”。另外,政策上允许房屋产权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分摊电梯费用,又为囊中羞涩的居民减轻了经济负担。实惠多了、困难少了,达成共识就会容易得多。

  假如个别居民就是不愿加装电梯怎么办?是否可以采取“容缺受理”的办法,由政府补助资金垫付缺交费用,然后搁置争议先行安装。电梯交付时,有权使用的居民刷卡使用,未缴费用的个别居民只能继续爬楼。如此智慧管理,有利于求大同存小异,显著提升加装电梯的概率。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大家的事,当然要尊重权益、发扬民主。但一切应该在合理的规则之下运行,既不能损害少数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无视多数人的正当诉求,造成“少数人梗阻”。鉴于加装电梯对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并不会造成实质影响的客观情况,“你可以不参与装电梯,但不能阻碍别人装电梯”,应该成为一条基本原则,这就需要不断健全制度、完善规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城市有机更新的需要,是造福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理当积极实施、大力推进。我县已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并且打通政府部门、乡镇社区、管线单位工作壁垒,从指导业主统一意见、分摊资金,到各部门确定加装方案、迁移管线、工程管理,实行“一站式”加装电梯工作服务流程。政策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加装电梯定能形成加速度,不断增进广大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