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投运后居民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

  近日,家住高亭镇蓬莱路67号二单元的商先生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顺利提取公积金7万元,成为我县首位享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市民。

  据悉,为助推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政策,并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商先生表示,蓬莱路67号二单元电梯加装项目于去年9月中旬动工建设,今年3月24日电梯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电梯建设总投资共计53.8万元,政府补贴15万元,其余部分业主分摊,我个人出资了7万元。”按照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商先生顺利申请提取公积金7万元。

  截至目前,我县已有两位业主办理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