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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公告
 
  岱山新闻网     2022年5月16日 11:27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三、岱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部署,我县于2018年10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2.01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2746.71公顷(41200.65亩)。其中,水田1663.65公顷(24954.75亩),占60.57%;旱地1083.06公顷(16245.90亩),占39.43 %;耕地全部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耕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衢山镇、高亭镇、岱东镇,占全县耕地的62.8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860.42公顷(27906.30亩),占全县耕地的67.7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51.78公顷(3776.70亩),占9.1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72.91公顷(7093.65亩),占17.2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52.04公顷(2280.60亩),占5.53%[[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56公顷(143.40亩),占0.35%。

  (二)园地655.39公顷(9830.85亩)。其中,果园540.78公顷(8111.70亩),占82.52%[[2]];茶园103.83公顷(1557.45亩),占15.84%;其他园地10.78公顷(161.70亩),占1.64%。园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高亭镇、岱西镇、岱东镇,占全县园地的67.04%。

  (三)林地12536.03公顷(188040.45亩)。其中,乔木林地6349.00公顷(95235.00亩),占50.65%;竹林地94.82公顷(1422.30亩),占0.76%;灌木林地5674.30公顷(85114.50亩),占45.26%;其他林地417.91公顷(6268.65亩),占3.33%。林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衢山镇、长涂镇、高亭镇,占全县林地的73.39%。

  (四)草地1082.67公顷(16240.05亩)。我县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长涂镇、衢山镇、岱西镇,占全县草地的75.12%。

  (五)湿地4962.31公顷(74434.6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全部为沿海滩涂,面积4962.31公顷(74434.65亩)。湿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衢山镇、长涂镇、高亭镇,占全县湿地的74.5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018.52公顷(135277.8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374.54公顷(20618.10亩),占15.24%;村庄用地5236.15公顷(78542.25亩),占58.06%;采矿用地2057.36公顷(30860.40亩),占22.8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50.47公顷(5257.05亩),占3.89%。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高亭镇、衢山镇、岱西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3.35%。

  (七)交通运输用地929.58公顷(13943.70亩)。其中,公路用地400.92公顷(6013.80亩),占43.13%;农村道路250.98公顷(3764.70亩),占27.00%;机场用地2.25公顷(33.75亩),占0.24%;港口码头用地275.43公顷(4131.45亩),占29.63%。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衢山镇、高亭镇、岱西镇,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70.9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69.31公顷(35539.65亩)。其中,河流水面91.11公顷(1366.65亩),占3.85%;水库水面220.18公顷(3302.70亩),占9.29%;坑塘水面1573.72公顷(23605.80亩),占66.42%;沟渠115.56公顷(1733.40亩),占4.88%;水工建筑用地368.74公顷(5531.10亩),占15.5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东沙镇、高亭镇、衢山镇,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0.4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我县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县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县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1]为确保占比加和为100%,该数据经过调平。

  [2]为确保占比加和为100%,该数据经过调平。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初审编辑:徐立 责任编辑:陆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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