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但在这重要时期还是有人对防疫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甚至还对一线防疫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和伤害。近日,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并当庭判决被告人纪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5月的一个晚上,31岁的贵州男子纪某酒后与朋友乘车途经县双合集散中心防疫检查点。纪某的朋友因手机没电不能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现场防疫人员遂按规定要求其下车进行核酸检测。
“我们是一起来的,他肯定都和我们一样,这还需要做什么核酸检测!”纪某不满朋友要下车检测,与防疫人员发生了争执,并言语威胁、推打,拿锥形筒砸防疫人员,致使防疫人员的防疫服被扯破,面临感染风险,同时一度造成检查点混乱,严重妨害现场防疫工作。
纪某酒醒后悔不当初:“我确实做错了,以后不会再闯祸了。”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纪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防疫卡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当前疫情形势严峻,防控刻不容缓。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