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量增加,违法兜售、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有所抬头。近期,我县查处2起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案件。
1月4日上午,执法部门接到群众反映,称高亭城区一小区某居民在家中违规存放、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并在微信朋友圈售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核实,成功扣押一批烟花爆竹,并立案处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他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我们将对当事人做出2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队员林贝贝说。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均须合法合规进行。去年12月以来,执法部门已查处2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随着新春佳节将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消费者亦要增强安全意识,通过有销售许可的合法途径购买烟花爆竹。
“现在有很多通过微信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此类烟花爆竹大部分是三无产品,没有合格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们会联合应急、公安以及乡镇,对非法销售的行为加大检查。”林贝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