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部门开展宣贯工作

  近日,《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活动在润和催化材料(浙江)有限公司开展,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工作人员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授课讲解、知识竞答,向企业及员工宣传《条例》核心要义。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与地下水的详查和监测、预防和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污染防治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对监管部门、企业主体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管理要求。

  《条例》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自规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年度任务。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将全面开展自行监测、风险隐患排查,实时掌握重点企业的土壤隐患和监测数据,促进县域土壤安全利用,推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