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形成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格局,我县施行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根据制定的《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每个中小学校(幼儿园)、供餐单位,聘任2名社会共治代表和4名家长委员会代表,并监制下发《监督员证》,确保监督员队伍合规高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我们会对这些学生家长、社会共治代表进行培训,一起开展‘你我同查’等系列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王煜说,“接下来,将对校园食堂、校内食品销售单位以及供餐单位进行监督,确保广大师生用餐安全。”
据了解,我县首批198名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已聘任到位。接下来,社会监督员将根据“亮证监督—隐患排查—留痕记录—签字确认”四步监督流程,对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社会意见向属地食药安办报告,并督促学校立行立改,纵深推进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