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出海出国参保人员医疗有新政

  近日,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发布通知,进一步保障全市远洋渔业企业及其他长期出海出国参保人员特殊慢性病用药,我县将同步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通知调整了长期出海出国人员特殊慢性病门诊配药时限,定点医药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和实际情况,一次性处方医保用药量可从三个月最多延长至二十四个月。根据通知要求,长期出海出国人员或家属要求开具特殊慢性病门诊长处方,需出具长期出海出国证明等相关资料。定点医药机构要健全本单位长处方管理工作制度,为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在发放药品时,应主动开展用药教育,保障患者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