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扩大禁渔期的宣传影响,3月30日上午,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中队组织人员开展禁捕禁售抱卵梭子蟹和幼梭子蟹宣传。
在高亭中心菜场,执法队员来到销售梭子蟹的摊位前,向经营户发放宣传单,讲解渔业资源保护政策,要求经营户加强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让更多的抱卵梭子蟹和幼梭子蟹得以繁衍生长。根据相关规定,每年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渔船捕捞、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如有误捕必须立即放生。禁捕期内,县海洋与渔业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抱卵梭子蟹和幼蟹行为。
“接下来,联合多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禁捕捞、收购、销售抱卵梭子蟹和幼蟹的行为,一经发现,我们将没收并进行处理。”县海洋与渔业局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刘静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