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公共服务普惠、均等、一体化,加快离岛渔农村人口向本岛、大岛集聚,去年7月,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岱山县离岛进城渔农民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近日,首批离岛进城渔农民家庭公租房选房摇号仪式在县住建局举行。
现场,18名来自大、小长涂岛以及大峧山岛的村民在家属陪同下,参加“岱山县离岛进城渔农民家庭公租房选房摇号”。享受政策利好,喜获公租房的村民幸福之情溢于言表,“感谢政府,心里很高兴,今年真的是高高兴兴过年。”
根据《岱山县离岛进城渔农民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去年,我县第一批共收到长涂镇、大峧山村51户家庭申请,通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房产、车辆等信息核查,42户符合申请条件,其中24户选择租金补贴。我县安排了高亭镇顺福路121号,工兴路47号,安居家园1幢、8幢,清泰路100-128号,共25套房屋。摇号抽签当天,对低保、低保边缘户以及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一、二等级的优先照顾选房,最终成功配租18户,租金100元-200元每月不等。
据悉,《实施办法》保障范围户籍为岱山本岛(包括岱山岛、秀山岛、对港山岛、官山岛、江南山岛)、衢山岛以及实施整岛搬迁之外的小岛满3年(含)以上的渔农民,实际居住地在岱山本岛、衢山岛且连续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渔农民在岱山本岛、衢山岛需无房。保障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租赁补贴标准分三档,即低保、低保边缘户和其他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每平方20元、17元和14元。保障面积标准按照1人家庭享受36平米、2人家庭享受40平米,3人(含)以上家庭按人均享受18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