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救助,向3名深陷困境的未成年人伸出援手,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以司法温情与关怀解决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据“岱山新闻网”5月21日报道)。
2014年,《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印发,明确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辅助性救济措施。近年来,我县司法部门聚焦未成年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积极做好困难当事人“托底”工作,为困难群体撑起了一把“暖心伞”。
一件案件、一个受害家庭,牵动着办案司法干警的心;一次司法救助,给受伤被害人家庭带来希望。人民群众的感激和肯定,是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最大鼓舞。
健全主动发现机制,让“暖心伞”最大限度覆盖所需群众。我们看到,有关司法部门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认真对照救助标准,逐案梳理、细致排查,还借助大数据实现救助线索智能筛选。这种靠前服务与技术驱动相结合,致力于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的做法,将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效率和精准性的不断提高。
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结合,织就一张更坚实的帮扶网。司法部门除了尽最大努力为被害人家庭争取司法救助额度外,还要积极延伸职能,加强与民政、妇联、社区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救助机制,给予经济、心理、人文立体帮扶,为当事人走出困境提供长效帮助。
法有尺度,亦有温度。新时期,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让司法救助关照更多民生现实、纾解社会痛点,同时完善多元化救助体系,必能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