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我县召开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进会,详细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确定首批62家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重点企业名单,要求各企业建立奖励制度、明确报告内容、认真核查整改、加强正向激励,通过前期试点引领、后期标杆示范,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全民共治”良好局面(据“岱山新闻网”9月4日报道)。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不仅关系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也关系企业发展与社会稳定。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线劳动者对安全隐患感知最敏锐,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便利和优势。我县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确定首批实施该制度企业名单,鼓励职工成为安全隐患“吹哨人”,有助于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让安全“吹哨人”制度落到实处,企业是关键。设备技术人员察觉设备泄漏,现场巡检员发现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此前已有“吹哨人”制度发挥作用、成功避免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经典案例。更多企业从这些事例中正确认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积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鼓励职工敢于“吹哨”,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就能形成消除事故隐患的良性循环。
安全“吹哨人”制度的实施,为职工争做“吹哨人”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激励机制。一方面,明确奖励标准和范围,让职工在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的同时,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另一方面,切实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诸如闻到奇怪气味、听到异常声响、触摸到不该有的高温等,都不要轻易放过,努力成为能够精准感知并帮助企业消除隐患的有心人。
“吹哨人”制度是加强安全生产的创新之举。期待这项创新举措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