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九条对饲养动物行为作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规范,将遛狗不牵绳、犬只扰民等问题纳入了更清晰的处罚框架。普遍观点认为,此次修订为养宠划了“红线”,堪称“史上最严”(1月3日《新民晚报》报道)。
说实话,这几年由“遛狗不牵绳”引发的纠纷真是不少:广场上孩子被突然冲出来的狗吓哭,小区里老人因躲狗摔成骨折,公园里两只狗打架扯出双方“主人骂战”……这些糟心事说白了,都是因为养狗人觉得“我家狗不咬人”,放任狗处于脱离控制状态所致。
为什么一根不粗不细的狗绳也要上法律条文?因为它不仅仅是一根绳子,也是狗狗的“生命线”,能防止狗跑丢、冲向马路;还是行人的“安心线”,划出了人与宠物的安全距离;更是狗主人的“责任线”,时刻提醒着他们,要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伙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遛狗不拴绳”升级为行政违法,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文明养犬不再是道德层层面的约束,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最严”养犬新规之下,作为有责任的养犬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首先,应给自己和爱犬做个“合规体检”,看看家里的狗证办了吗?年检了吗?遛狗装备(牵引绳、拾便袋)齐全吗?其次,应培育良好习惯,把外出牵狗绳变成和出门带手机一样的自然习惯。习惯成自然,文明也就成了本能。再次,做好文旦养狗“代言人”。每个养狗人的文明行为,都是为一些人对养狗片面认识的正名,也是为人与与宠物和谐相处作出示范。
“最严”养犬新规,只有执行落地到位才能取得应有实效。一方面,可利用电子犬牌、智能监控等数字化技术手段,努力破解不拴绳遛狗“分散性、即时性”的监管难题;另一方面,要加大法规宣讲、处罚曝光力度,让“遛狗须拴绳”的观念深入人心。
“遛狗须拴绳”,看起来是约束,实则是保护。它保护行人免于惊吓,也保护狗狗免遭不幸。当怕狗的人不用担心被突然惊吓,当孩子们可以在草坪上安全玩耍,当养狗的人可以坦然带着爱犬散步,这就是我们崇尚的人与宠物和谐相处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