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迪丽热巴起诉AI换脸短剧侵权案一审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制作方、播出方均侵害肖像权,判令致歉并赔偿,相关话题冲上热搜。AI视频制作、一键生成逼真人像,早已从技术实验室走进大众生活,但滥用乱象也随之而来:未经授权盗用明星肖像牟利、伪造他人视频造谣诽谤、甚至用于电信诈骗,技术便利正在变成侵权“利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给深度合成套上法治缰绳,已是刻不容缓。
AI人像生成的便利,正在击穿传统人格权保护防线。一部手机、一个软件,就能复刻他人面容、姿态、声音,生成足以以假乱真的视频。从普通博主肖像被做成付费换脸模板,到公众人物形象被擅自用于商业短剧,再到不法分子用AI伪造动态人脸骗过核验、实施诈骗,技术门槛降低的背后,是个人肖像权、名誉权、生物信息安全被频频侵犯。《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人脸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民法典》保护肖像权不受侵害,但在海量AI生成内容面前,传统维权常面临取证难、认定难、追责慢的困境。
乱象根源,在于技术先行、监管滞后。不少平台为抢占市场,对AI生成内容审核宽松,甚至默许用户盗用他人肖像;部分创作者抱着“法不责众”心态,随意抓取网络人脸素材二次创作;更有灰黑产将AI换脸作为牟利工具,批量生产侵权内容。技术本身中立,但使用必须有边界。若任由AI人像生成野蛮生长,不仅会摧毁公众对数字内容的信任,更会让每个人都面临“被伪造、被冒用”的风险。
法治是规范AI发展的根本保障。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要求AI内容强制标识、平台落实审核责任,到此次法院明确“公众可识别即构成肖像侵权”的裁判标准,再到多地严打AI伪造诈骗、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法律正在织密监管网络。平台更应主动担责,像Seedance2.0那样,通过人脸比对、关键词拦截、内容审核三重机制,从源头禁止未经授权的真实人像生成,守住合规底线。
技术向善,法治护航。AI视频的发展与利用,在于赋能创意、便利生活,而非侵犯权益、制造混乱。我们期待更多明确的法律细则、更严格的平台审核、更高效的维权渠道,让每一份AI生成内容都有迹可循、有责可追。唯有以法治划定边界,以监管守住底线,才能让AI人像技术在合规轨道上健康发展,让数字时代的人格尊严得到切实保护。